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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的专利权到底是谁的?

时间:2024-11-14 13:23:19 阅读量:350

公司注册的专利权归属情况存在以下几种:


  1. 1.职务发明创造

    • 一般情况:如果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例如,公司的研发人员在本职工作中,利用公司的实验室设备、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就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公司所有。这里的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包括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以及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 1 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 特殊约定情况:虽然是职务发明创造,但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了约定,那么应当从其约定。比如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协议中明确约定,某些利用公司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员工所有或双方共有等情况,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

  2. 2.非职务发明创造:如果发明创造不是在执行公司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而是员工完全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个人资源和个人智慧完成的,那么该发明创造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苏州注册公司,苏州代办营业执照,苏州工商注册,苏州代理公司注册,苏州代理记账公司